会计国有股转持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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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于联合发布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办法》(财企[2009]94号,简称“《转持办法》”)。政策出台以来,愈来愈多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面临着国有股转持的【会计论文】,论文范文,国有股转持政策的配套细则迟迟未见出台。情况就给实务工作了一定的困扰,尝试就国有股转持的财务处理简单浅析【会计论文】与探讨,希望读者深思。

一、国有股转持政策概述

(一)A股IPO国有股转持政策

的是《转持办法》。《转持办法》规定:股权分置革新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简称“社保基金会”)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份数量的,按实际持股数量转持。

(二)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到境外上市时的国有股减持和转持

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3年的,拟出售的国有股划拨方式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01年10月后,该办法在A股IPO中已执行,但对于到境外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该规定仍然。

(三)国有股转持财务处理的规定

《转持办法》规定,国有股转持给社保基金会和资金上缴金库后,国有单位核减国有权益,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实收资本,并做好相应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工作。对于转持股份,社保基金以发行价入账,并纳入基金总资产统一核算。

二、国有股转持财务处理的浅析【会计论文】

(一)转持义务确认日的处理

关于转持义务确认日,两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日、证监会IPO核准日。
《企业会计准则—准则》十三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论文格式范文当确负债。”十四条规定:“本准则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条件时,确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可靠地计量。”因此,确定国有股转持确认时点的考虑是国有股转持义务何时国有股东的现时义务。
《转持办法》的对转持程序的规定,A股拟上市公司在IPO申请和审核阶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即已对未来IPO并上市时各国有股东转持股份数量或上缴资金数量予以批复确认,但转持的是结算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对转持股份的变更登记国有股东按批复要求上缴资金而完成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下达时,拟上市公司被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国有股东的转持并未一项必须履行的现时义务。《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经过证监会核准。拟上市公司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之日,其IPO应履行的法律程序均已履行完毕,可确定将IPO,此时确认国有股东的转持义务一项现时义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原先下达的批复也才生效。
上述浅析【会计论文】,《转持办法》颁布后在境内IPO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国有股东在会计上确认转持义务的时点,应当是该股份有限公司证监会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之日。
需按《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的境外上市公司,其的申请、核准(或注册)程序与境内上市不同,但国有股东对于转持、减持义务的确认时点也应遵循与上述相同的原则,即该境外上市公司其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履行完毕其在首次公开招股并上市应履行的核准或注册程序的时点。

(二)国有股东个别报表层面的财务处理

对于在国有股的转持中被无偿划转到社保基金会的原持有股权的会计处理,国有股东在其个别报表层面,应在转持义务确认日,按将被无偿划转的股权在时点上的账面价值确认“其他应付款”,同时《转持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核减国有权益,冲减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实收资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仍有,依次冲减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
贷:其他应付款
若在同一年度中,有多个项目冲销权益的情况,是论文格式范文按金额比例冲减权益各科目呢?,应当是先冲减排序在前的项目,将排序在前的项目的余额冲减为零后再冲减排序在后的项目,论文格式范文按比例冲减每项目。
在结算公司将各国有股东应转持股份变更登记到社保基金会转持股票账户之日,终止确认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并相应终止确认该项转持负债。
借:其他应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此处再探讨【会计论文】,国有股东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非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论文格式范文差异?,《转持办法》的财务处理原则,即核减国有权益的原则,论文格式范文以股权划转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差异。国有股转持权益易,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划转方而言,未分配利润冲减的,则划出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全部冲减未分配利润,而论文格式范文被划出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对应明细科目冲减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但对于原先权益法核算期间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中按比例对应于划出股权的,在划出时视同为已经,从“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国有股转持方式可分为划转和替代划转两种。划转方式下,自转持义务确认日起,将被无偿划转的这股权所对应的权益变动或公允价值变动均确认,也不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若的是上缴资金方式等替代划转方式,则应在转持义务确认日,按应上缴的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核销国有收益,实际上缴资金时转销该项负债。
是混合制制企业(混合制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既公有制经济,又非公有制经济,是不同制经济一定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是适应我国现阶段制结构、在革新开放中形成的特殊形态的股份制)的国有股东,若划转方式,需征得除国有出资人外各出资人或股东的一致同意。并且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对非国有出资人给予相应补偿的,则区分情况处理:(1)不该国有股东收付补偿资金的,由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补偿给其他非国有出资人的,国有股东账面上对于补偿资金的收付无需作会计处理;(2)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该国有股东转付给其他非国有出资人补偿资金的,该国有股东在所起的作用仅限于代收代付,一般往来款项会计处理;(3)由国有股东的出资人支付给该国有股东补偿资金的,该国有股东可在前述的转持、减持负债确认时点同时确认一项对其国有出资人的其他应收款,相应减少按《转持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应核减国有权益的金额。

(三)对新上市公司具有制约权的国有股东在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

对新上市公司具有制约权的国有股东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无偿划转股权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的,则在其合并报表层面,于在不丧失制约权的下,无偿向少数股权(社保基金会)让渡其所持的上市子公司的股权,应按《财政部关于不丧失制约权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4号文)的原则参照处理,即母公司在不丧失制约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无偿划转的这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金额减少合并报表资本公积,如冲减则相应减少留存收益。
上缴资金方式履行转持、减持义务,则在控股股东的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与其个别报表层面的处理一致。

(四)转持、减持义务的财务处理

《转持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方式,是将股权无偿划转给社保基金上缴转持资金视作国有股东与其制约人()之间的一项权益易,即国有股东以其所持有的非货币资产向分配。处理思路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之间不重大的矛盾和不一致之处。
一旦转持义务在会计上予以确认和计量,与将被无偿划转到社保基金会的股权的风险和酬劳,都将转由社保基金会享有或承担,这股权事实上将再为国有股东未来经济利益。因此,自转持、减持义务确认日起,将被无偿划转的这股权所对应的权益变动或公允价值变动均确认,也不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作者单位:湖南省电力公司益阳电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