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10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论文摘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会上表示,一些常委委员、部门和专家提出,近些年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达十万多亿元,带来的不足和潜在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法律委员会经探讨认为,地方应严格遵循编制预算不列赤字的原则,对地方债务应以严规范。据此,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关于地方政府举债的规定,明确“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规定才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会计专业毕业设计范文。”根据草案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源于:会计电算化毕业论文http://www.328tiB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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