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浅析铁路房地产合作开发特点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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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ming 在《超越伙伴关系:革新的战略和精细供应》一书中,将企业关系的发展摘自:学术论文翻译http://www.328tibet.cn
分为:传统关系、自由竞争、合伙关系、伙伴关系、战略联盟关系五个阶段。美国里海大学首先提出动态联盟概念,从此动态联盟作为当今最好的合作模式之一,逐渐被各行各业所采用。铁路房地产合作开发就是指铁路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资源为合作条件,与路外企业共同进行商业或住宅房地产项目开发,双方按约定分配收益的一种经济联合行为。

一、铁路房地产合作开发的特点会计 本科 论文

1.组织的松散性。铁路单位与路外企业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和平等的法人资格,彼此独立,没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通过合作开发协议及项目公司股权等方式建立合作关系。合作方有可能随着各种情势的变化而发生退出、变更。
2.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合作使铁路企业的土资资源与路外企业的资金、人才、经验、社会资源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产生协同效益,对铁路企业来说能解决资金问题,加快项目推进,降低投资风险,弥补资质不足。
3.合作形式具有多样性。虽然铁路方的合作基本前提为土地,但合作方除了提供资金外,还可在市场、技术、资金、人才、信息、市场营销、资金运作等等许多方面提供支持。合作模式既可采用合伙联建模式,也可采用项目公司制。项目收益分配形式也有多种。
4.对立与合作并存。铁路企业与路外合作企业通过合作彼此取长补短,提高市场防御能力与竞争力,但基于企业的自利动机,在一定范围内双方也在尽可能地将风险转移,争取利益最大化,培养增强自身实力以获得更多话语权与决策权。
5.法律关系复杂。一是合作关系的法律性质,存在合伙性质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性质两个不同归属。国务院《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条件,与他人进行联建房屋、举办联营企业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规定,“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情况视同房地产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此可见,是合伙还是土地转让取决于合同的约定是否体现风险共担的精神,相关手续的完备及相关行政许可批文是否列明铁路方是开发主体。二是铁路方的法律地位,存在土地购买者与土地拆迁补偿人的重叠,合作开发用的土地经过公开招拍挂程序,铁路企业竞买成功后作为购买土地单位及原用地单位就有了土地使用权人及折迁人的双重身份。三是铁路方的权利性质,既享有债权也享有物权。债权是基于铁路方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分配,此种权利既是债权。同时,经过划拨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的招拍挂程序,铁路方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及拆迁人享有基于土地的物权。

二、铁路房地产合作开发风险的特点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 F.H. Knight 就曾提出,风险是不愿发生的可预测不确定性的客观实体。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的风险是指在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基于外部环境、合作方能力或不诚信行为而产生的可能给铁路方带来重大损失的不确定因素。风险的特点有:
1.风险具有博弈性。博弈在合作双方之间,一方的风险承担得少,就味着另一方风险承担得大,因此合作协议从谈判到签订,就是合作双方之间利益、风险再分配的过程。合作方往往是大型房地产投资商,在资金实力、社会能力等方面占有较强的优势,铁路企业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
2.风险具有隐弊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长,项目的缺陷在实施比较顺利的时候风险容易被掩盖,而且宏观经济环境、政策以及合作方企业自身的情况变化,问题随时有可能发生,而且具有较高的隐蔽性。
3.风险具有高代价性。风险一旦发生,不仅项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还会导致项目停工,已施工的部分烂尾,更严重的还使铁路土地及项目被强制拍卖,损失可能是成千万或上亿元的。因此避免铁路企业经济损失,实施利益最大化,是风险控制的重要目标。会计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三、铁路房地作开发的主要风险

1.未将铁路方列名的风险。是指在报建手续中,合作方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借申办行政许可证的机会,将合作项目的批文或证照办至其单独名下,这给未列名的铁路方带来巨大风险损失
2.土地有瑕疵的风险。根据国土资源部第11 号令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划拨土地不能直接用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商业项目,否则项目将存在违法。
3.资金短缺的风险。房地产开发投资需要的资金量较大,且周期长、随时可能出现资金短缺,从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关于会计的范文
4.合作方违约行为风险,合作方没有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包括:未及时按合同约定确保资金供应,或未经铁路方同意擅自处理项目及土地资产,都会给铁路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5.不良融资风险。如果合作方将铁路的土地及项目利益做抵押来进行融资,到期不能还贷就会导致土地及项目被强制拍卖。或者合作方挪用贷款资金、逃避债务,就会使铁路企业做为合作一方对外承担法律连带偿债责任
6.项目公司风险。在铁路方以土地入股的项目公司合作模式中,如果合作方操纵项目公司,就会使铁路方的股东意志与权利无法在公司中体现,项目公司的资金使用及运营情况脱离了铁路方的监督控制。
7.双方利益分配纠纷风险。合作双方在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时,房屋的设计图纸尚未确定,双方在合同中只能约定分配房屋的比例。而等到建设工程设计图审定之后,双方可能会对各自分配的建筑面积、楼层位置、地下停车场以及按比例承担公共分摊面积等具体分配方案发生分歧,如果建设过程发生设计、规划等调整而导致建筑面积增减,如果双方又没有事先约定就更加容易产生纠纷。8.工程延期或质量风险。是指项目设计失误、预算超支、工期延误以及质量不达标、验收不合格等因素带来的风险。会计毕业论文范文网

四、铁路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的风险控制

1.做好资信调查慎选合作对象。要确认合作方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对合作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包括:拟合作公司的资金状况、借贷融资及对外担保情况,未决诉讼或仲裁案件,税务纠纷,工程质量保证及承诺事项等。
2.完善各项许可登记确保共同列名。要对立项、规划选址意见书、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有关项目开发的所有批件、证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文件、证照及备注栏中都注明铁路方为项目开发主体之一。
3.完善土地招、拍、挂流程。铁路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走招拍挂流程,挂牌交易前铁路方还应作为原用地单位提出足够保障铁路利益的用地补偿条件,同时铁路方以自身名义参与竞拍,回购土地。而且由于回购时部分迁补偿费用可不必实际支付,所以成本较其他竞争对手低,中标把握比较大。同时,铁路方应以自身名义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严格资金管理。合作协议签订时要将提供资金的主要义务分配给合作方,对合作方提供的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确保资金全部用于项目的实施。同时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及时动态地监测项目资金周转状况。
5.规范合同管理、分阶段签约。合同文本按铁路合同管理办法逐级审批后方可签订。整个项目可分为若干阶段,合作方履行完上一阶段的合同义务,实现了合同目的后方能签订下一阶段的合作合同。
6.严格融资管理,要从融资时间、抵押范围、监管、额度、程序等五个方面进行严格控制。项目土地出让金不得融资。源于:论文的写法http://www.328tibet.cn
在融资抵押范围上,应只能用合作方对该项目的可分得利益设立抵押,禁止用项目土地及铁路方可分得利益进行抵押。且贷款资金须注入专用帐户专款专用,双方共同监管贷款的使用。
7.加强项目公司管理。铁路方应在项目公司运作上起主导作用,铁路方应委派相应的人员去管理公司及资金、财务。项目资金、融资贷款、商品房预集款应归集到项目公司专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在合作中应事先明确项目公司发生法律、行政、经济纠纷与责任时双方的责任分摊。
8.加强项目施工管理。要严格按房地产开发流程、建设施工管理条例以及铁路企业施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9.明确利益分配方案。在工程设计图审定之后铁路方要与合作方商定的房屋分配的具体方案,包括铁路方可分配物业的具体位置、面积及楼层,双方要签订补充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同时要对建设过程发生的因设计、规划等调整导致建筑的面积增减如何分担作事先约定以避免纠纷发生。关于会计论文范文
10.缩短建设周期,及时做好产权登记,尽快完成开发项目,减轻未来面临的不确定性。同时及时做好产权登记,确保铁路方尽快获得资产产权,及时进行经营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