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会计监管模式之我见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3-12-24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其次,壮大会计监管队伍,加大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查处力度。 《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以来,我国的企业数量急剧增加,而会计监管人员的数量却变化不大,这对全面加强会计监管十分不利。本来依照《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会计法规制度。可是个别单位却法制观念淡薄,对执法单位查处力度大的工作比较重视,查处力度小的工作则不重视。因而,各级财政部门应尽快充实会计监管人员,建立会计执法督察队,专门负责单位会计执法情况检查工作,由过去每年抽查部分单位改为全面督察,实现会计监管经常化。财政部门一旦加大对单位违犯《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单位的违法成本就会显著增加。那么,他们就会因此而增强执行会计法规的自觉性,从而实现会计工作的全面进步。
再次,深化会计管理体制革新,实施会计信息“阳光工程”。近两年在行政事业单位推行的国库集中支付革新尽管跳出了单位当出纳的“小圈子”,但公开程度仍然非常有限,在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的作用还不理想。因为单位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一般只是在业务经办当事人、单位理财小组、会计、单位领导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人员中公开。从许多经济犯罪案例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启迪:财务收支涉及的人员与环节越少,发生舞弊行为的概率就越高。所以现在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会计集中核算,对行政事业单位应广泛实行会计信息公开制度。如今集体所有制的农村都实行了财务公开,全民所有制的行政事业单位不涉密会计信息在单位进行公开,更是理所当然。单位的经费开支公开后,不仅能减少单位的矛盾,而且能还那些遵纪守法的领导一个清白。那些违法违纪开支,由于害怕群众监督,自然就会收敛止步。既能节约单位的经费开支,又能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腐败,何乐而不为?此外,部分单位实行的法人代表“一支笔”财务审批办法不符合会计内部制约制度,财政部门应出台文件禁止此类现象。
最后,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会计管理机构真正办成会计工作者之家。会计工作者是开展会计工作的中坚力量,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是会计监管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们必须创造性地开展会计监管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奖励机制,至少两年举办一次会计双先表彰活动;二是现在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太短,财政预算要安排专项经费,每年选派部分优秀会计人员到有关高校培训3—6个月,下决心培养一大批既精通会计实务,又有一定理论调研水平的会计专业带头人;三是要设立会计工作者协会,为会计工作者加强交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行业自律提供一个平台;四是会计工作实践性很强,财政部门要评定设立一批会计实务操作示范基地,对这些单位可以在经费和政策上给予倾斜,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仅有平面教材,而且还有活生生的“立体”教材。
参考文献:
[1]柴珐.关于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治理体制的深思.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2]任明川.安然事件与会计监管.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3]黄世忠.市场、政府与会计监管.会计研究,2002.
[4]刘永泽,陈艳.政府与监管与行业自律导向的现实选择.会计研究,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