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主要理由及倡议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3-12-25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目前,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诸多不足:资产配置不科学,重复购置、效益低下;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意识淡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机制;不履行程序,随意处置国有资产。本文浅析浅析了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并提出了一些倡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
近年来,随着水利投入大幅度增长,水利部门的家底也在逐年增加。但与此同时,不少行政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产管理意识淡薄、产权关系不清、财产账实不符、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等不足。特别是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革新,不少水利行政事业单位相继进入会计核算中心后,资金、资产在管理上出现了脱节。《绘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财政部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于2006年5月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刻不容缓。

一、当前行政事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意识淡薄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受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思想的影响,平时只关心固定资产物质形态的使用,并不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益,没有建立健全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约束机制,造成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混乱。此外,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绝大部分是由国家财政拨款通过政府采购购置或基建项目转入的,有些单位认为财政资金不用白不用,为了部门利益,存在重复购置现象,导致部分资产长期闲置,甚至浪费与流失,但相关的管理部门对这部份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约束机制。

(二)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家底不清

一是有的单位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及时,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制约固定资产实物状况和增减变化情况,有的单位账面只反映固定资产原值总额,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或卡片,导致账、物脱节,账面总值对实物失去制约;二是通过基建项目建造的固定资产,由于竣工决算不及时等理由,造成资产未能及时入账,有的单位甚至在建造的办公楼已使用多年后仍未入账;三是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由于各种理由滞留账外不入账,造成有物无账,甚至形成资产的账外循环;四是有些单位的空调、计算机等固定资产淘汰后,往往急于打报告更新重置,旧的却未及时按规定报废手续,账务也未进行核销,造成有账无物。五是部分单位由于历史理由,固定资产一直没有核对清楚,账实不一致,加上人员的变动,新官不理旧事,对前任留下的固定资产账实不一致情况也不加以处理,在账务集中核算由单位移交给会计核算中心时,未能对其进行全面清理,使结转数额失实,导致固定资产管理较混乱。

(三)固定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楚,流失现象严重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有权对国有资产的存在、变更与处置进行监管与调控。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在办实体、搞“三产”的过程中,单位的房屋、车辆、办公家具等设备都被占用和使用,非经营性资产变成了经营性资产,造成资产流失;有的则把车辆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导致产权关系不清。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机制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往往只注重完成行政管理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任务,推动政务、业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而忽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单位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制度,账务核算制度;调入、调出、处置制度,相关责任赔偿及追究制度等都不健全,或流少形式,导致单位资产管理混乱。此外,有些单位虽有规定每年必须盘点固定资产,但一到年底,财会人员忙于年终结账和决算,一般都不和实物管理部门去逐项清点财产。时间一长,往往就难以查清。所以,有账无物也好,有物无账也好,这只是一种现象,其理由是多方面的。一是由于各项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不统一,造成会计核算较乱;其次,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的年限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也不计提折旧(虽然方便了会计的核算,但其负面影响则造成账实不符);三是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就目前而言还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四是管理机制不完善,使用效益低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往往带有人为因素,要么符合领导的意思,要么符合部门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容易造成固定资产重复购置,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行政事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途径及倡议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科学化管理的意识

要求各部门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科学化管理程序。⒈加强单位负责人的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各单位要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使单位主要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这是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的关键所在;⒉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会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是对固定资产有效管理的基础;⒊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会计法》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制约。”据此,不论单位大小,应明确分工,确定岗位职责和权限,记账人员与财物保管人员都应分离,做到管账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账,这样,才能使财物保管人员的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落实到实处,形成完整的资产监控体系;⒋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财务及购置、使用部门负责人的分级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制定适合本单位管理要求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要建立固定资产的登记制度。无论通过何种途径,包括用各种资金购置、自制、基建投资、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等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登记入账(包括登记总帐、分类明细帐和填制实物登记卡片),不得有账外资产。二是要建立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制度。对购建和调入的固定资产,应当由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验收、财务部门参与。经验收后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三是要建立固定资产的清查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各类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要严格按财政部新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要建立固定资产的损坏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损失、损坏、浪费和严重流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是要健全固定资产的报告制度。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使用以及资产的占有和管理情况,尤其是对单位贵重、可移动固定资产应列出类别、品名金额、保管责任人等具体事项,定期公示,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与防止流失。

(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与监督检查

一是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增减审批等规章制度,使每个单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便少操作。二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定期浅析浅析;三是要加大监督的力度。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履行好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增减、租赁的监督,要通过检查工作,不断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新模式、新策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改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薄弱状况,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的保全和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对各种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四是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调整、调拨、处置工作,使行政事业单位国定资产的占用与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效率相匹配,避开闲置浪费。五是政府采购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信息沟通。政府采购部门把通过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信息及时通报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便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档案加强日常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应及时将对单位日常管理以及报废、拍卖固定资产的情况通报给政府采购部门,便于审查单位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及实施采购时予以参考。并根据各部门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的目标,在充分考虑现有存量资产近况的同时,根据需求和可能,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安排,防止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闲置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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