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对正确理解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交货方式探讨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21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实务的知识,在实务操作中占有地位。,在常用贸易术语条件下,实际上的是一种区别于日常的实际交货的象征货方式,即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初学者不易理解,是交货方式的特殊性、缺乏国际货运保险知识、孤立地理解交货方式等理由所造成。因此,采取案例浅析【会计论文】深化理解、补充国际货运保险知识、总体把握外贸合同、深化理解风险转移点等策略会计专业论文,以期初学者正确理解和接受特殊的交货方式。
会计论文范文词:国际贸易术语;交货方式;风险
作者简介:李京福,男,洛阳师范学院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

1.12.45文章编号:1672-3309(2011)12-108-02

国际贸易术语是外贸从业人员必备的业务知识,在学习实践当中,初学者对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交货方式【会计论文】感到理解。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2010通则》)了11种贸易术语,常用的有6种,即装运港交货的3种术语FOB、CFR、CIF,和向承运人交货的3种术语FCA、CPT和CIP。这几种常用贸易术语在交货方式上有特点,那不同于日常生活中卖方先将货物交给买方,买方才支付货款的实际交货方式,只要卖方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或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货物一定要运达买方。在货物装运,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支付货款的所谓象征货。初学者常常买方在货物装运、货物就要支付货款,而运输途中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买方的权益将保障。

一、影响理解常用贸易术语交货方式的理由

(一)交货方式的特殊性

通常在日常生活买卖,一般买方在收到货物时才支付货款,也钱货两清的现货交易。而在这几种常用贸易术语条件下,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有关规定,买方就须支付货款,而此时买方对于货物论文格式范文合同的规定,甚 【论文格式范文】 至对货物何处及论文格式范文如何都不得而知。初学者做法对于买方来说风险太大,根本没法保障其应有的权益。正是这几种贸易术语交货方式与日常生活中购物在交货方式的差异性,导致初学者对这几种常用贸易术语的交货方式理解比较困难。

(二)缺乏国际货运保险知识的支撑

国际贸易术语的知识综合性非常强,它不单单是一种专业术语,其内涵,涉及到整个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划分,货物的运输、保险等。,一般情况下,国际贸易实务教材的章节编写先国际贸易术语,然后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货款结算等。而初学者在学习国际贸易术语时学习和硕士论文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等知识,难免会影响其对这几种贸易术语中交货方式的正确理解。

(三)孤立地理解交货方式

一份完整的国际贸易合同由商品名称、品质、、数量、包装、运输、保险、货款收付、商检、索赔、抗力、仲裁等条款组成,各项条款之间联系、制约,关系紧密。初学者在学习贸易术语时经常会产生疑问,由论文范文象征货而论文格式范文实际交货,假如买方在凭单付款收到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是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甚 【论文格式范文】 至买方压根就收不到货物,此时买方岂论文格式范文白白遭受损失?而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正是在孤立地看待贸易术语,而将贸易术语的交货方式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索赔等交易条件紧密联系通盘考虑。

二、正确理解贸易术语交货方式的策略会计专业论文

(一)案例浅析【会计论文】深化理解

受到日常生活习惯的影响,实际交货方式让形成了先入为主式的定向思维,从而导致初学者接受这几种贸易术语的交货方式非常困难。此,大量案例浅析【会计论文】,增强其对常用贸易术语交货方式的理解,使其摆脱实际交货方式对接受象征货的影响。比如有这样案例:“某外贸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该合同论文格式范文还属于CIF合同?”该案例的浅析【会计论文】焦点就交货方式。合同规定“如运货船只如期到达,买方将收回货款”,其交货方式实际上是目的港船上实际交货,而是所谓象征货。因此,该合同名义上是按CIF条件成交,但实质上已经论文格式范文CIF合同。大量类似的案例浅析【会计论文】,加深对贸易术语交货方式的理解。

(二)掌握一定的国际货运保险知识

为了初学者正确理解和掌握这几种国际贸易术语交货方式,在学习这几种国际贸易术语,应当先补充一些国际货运保险知识。国际海运(下转170页)(上接108页)保险中的原则可保利益原则,也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拥有经济利益。而可保利益的一大特点可转让。因此,即使在CIF、CIP这样的贸易术语下,表面来看是由卖方来投保,但当运输途中货物发生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保利益实际上已经转移至买方,所以享受损失补偿的应当是买方而论文格式范文卖方。因此,国际贸易术语象征货方式不会置买方利益于不顾而使其承受钱货两空的风险。初学者提前掌握一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知识,会对国际贸易术语的交货方式感到困惑不解。

(三)总体把握贸易合同

在学习贸易术语时应总揽贸易合同全局,贸易合同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化解对买方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担忧。比如,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可商检条款的规定对货物的品质、数量等检验,如与合同规定不符,可索赔条款来向卖方索赔损失。再比如,品质条款是贸易合同条款,《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就明确规定,“卖方所交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买方有权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向卖方索赔要求或解除合同”。该公约的第37条和第52条也对商品数量有类似的规定。这卖方的交货责任受合同中条款约束,并论文格式范文交单后就万事大吉。在这几种常用贸易术语下,卖方交单就代表交货,买方在付款时亲眼所见货物的品质、数量,但卖方的交货责任并不会货款而完结,买方的权益在合同的条款中保护。当然,买方收货后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再向卖方索赔,势必费时费力,甚 【论文格式范文】 至有可能追不回货款,得不到赔偿,遭受的损失补偿,这从侧面象征货是对卖方信用的考验。

(四)深化对风险转移点的理解

《2010通则》的解释,在FOB、CFR和CIF这3种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应承担将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的一切风险,也说在这3种贸易术语条件下,买卖双方是以货物装上船风险划分点的。而在FCA、CPT和CIP这3种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应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处置的风险,买方应承担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处置的风险,也即在这3种贸易术语条件下,买卖双方是以货交承运人风险的划分点。看来,既然货物在装船交给承运人处置,货物运输的风险已经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承担,那么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坏或灭失等风险就由卖方承担,保证货到买方更买方支付货款的条件。要求卖方保证按时、完好无损地交货给买方,实际上让卖方承担货物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这与《2010通则》的解释是相悖的。因此,正确理解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硕士论文正确理解这几种常用贸易术语的交货方式的一条途径。
国际贸易术语只是一些简短的,其蕴含的内容却,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常用贸易术语交货方式,必须将其同贸易合同的其他交易条件,从贸易合同的整体来看待【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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