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试论小额贷款公司特点和审计对策如何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17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2008年以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作者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地位、组织结构、业务经营、会计核算等方面特点的分析,提出了应把握的两个方面的审计策略。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特点审计策略
小额贷款公司在现阶段为引导民间融资行为的规范化、补充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供给起到了积极作用,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全国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年来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快速增长,已经从2008年年底不足500家,增加到2011年年底的超过4000家。根据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已有小额贷款公司5267家,实收资本4257.03亿元,贷款余额4892.59亿元。小额贷款公司无论从业务规模或扩张速度看,均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是在我国的社会审计实务界,尚未有相应的审计规范,我作为一个审计人,认为很有必要探讨一下小额贷款公司的特点和审计策略,以期起到抛砖引玉之效。会计毕业生论文范文

一、小额贷款公司特点

(一)法律地位及其组织结构

1、从法律地位上看,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具有放贷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可知,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准金融性质的公司制企业。它具有银行业放贷功能,以自有资金和合法融资为其资金来源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提供贷款;另一方面又具有一般公司制企业的特点,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2、从组织结构上看,小额贷款公司结构简单,内控相对薄弱

我国各省的金融和工商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结构做了明确的规定。例如,2008年7月出台的《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主发起人及其关联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且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2011年11月6日浙江省政府又出台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及其关联股东首次入股比例上限由原20%扩大到30%,鼓励经营层和业务骨干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由此可见,小额贷款公司在股东结构上体现为股权较为分散,无绝对控股股东。在组织结构上,一般采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模式,相对比较简单。并且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程较短,不像商业银行那样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由此,小额贷款公司在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方面,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就会显得薄弱。

(二)经营业务的特点

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发放贷款,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包括不得对外投资。可见其经营范围狭窄,而且要受当地人民政府金融管理机构和工商部门多方面的监管。总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业务经营的地域性强。不得跨省经营

在同一个省份内,各市区县也要按政府拟定的名额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区域只能限制在其所在区域,不得跨区经营。

2、贷款业务资金来源渠道有限,资本规模不大,总体经营规模较小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发放贷款。 “只贷不存”,资金来源限定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资金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目前江苏、浙江、内蒙和四省等省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比例,将资本金与融资额的比率由1:0.5逐步提高到1:l。)。各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最高限额往往也有限制。从2012年上半年全国50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实摘自:毕业论文范文http://www.328tibet.cn
收资本来看,平均每家实收资本8082万元,意味着平均对外融资不足5000万元,可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平均不超过13000万元。与对资本充足率要求较低(目前要求的资本充足率为10%)的中小银行相比,也显得资本规模极小,总体经营规模也相对较小,使得小额贷款公司抗风险能力薄弱。

3、贷款对象分散、单笔金额小、期限短、平均年利率远高于商业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放贷时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例如浙江省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70%的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2011年底浙江省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83家,注册资本总额370亿元,年末贷款余额约14万笔,总额560亿元,全年累计发放贷款约225万笔,总额1826亿元;小额贷款的覆盖面超过10万户,其中向农户、个体户、中小企业等贷款发放比例近60%。这些贷款期限大多数在6个月以内,多为解决客户的流短缺之急。
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区间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至4倍。由于客户往往缺少抵质押物,大多数客户选择了保证贷款,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实际执行的年利率大多在20%左右。

(三)从其会计核算上分析

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政部于2008年12月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的通知》,通知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等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具体的财务会计核算实施办法,由各省财政厅自行制定。因此,从全国范围来说,暂无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准金融企业,业务上只贷不存,不得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诸如票据贴现、信托、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业务,核算内容主要是围绕“资金投入-发放贷款-收回贷款”这一资金循环过程展开,其会计核算内容具有单一性。源于:论文格式字体要求http://www.328tib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