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房产税征收理由简析与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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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1009-4202(2012)08-000-02
摘要2011年1月,重庆和上海作为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近来,房产税第二批试点城市即将公布,各界学者都在就此不足而进行讨论,认为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是大势所趋会计类本科毕业论文范文。本论文就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的背景、理由、作用以及在征收历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了阐述,并就可能出现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倡议。
关键词房产税存量房房价

一、房产税定义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我国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房屋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二、房产税征收背景

目前各地对房产税征收抱不同态度,呼吁和支持房产税开征主要有以下三个理由,也是人们认为开征房产税能解决的不足及其开征背景会计生毕业论文。
近年来房价上升速度过快,各地频频现地王,炒房投机现象越来越严重,土地出让金不断创出新高。根据中国社科院2010年中国经济形势浅析与预测蓝皮书,全国85%家庭没能力买房,房价远远超出家庭收入。房产税在在抑制房地产投机活动和房价增加速度方面能起到重要作用,使房地产市场趋于平稳。
房产税主要是对拥有二套房,高档房的群体征税,大部分的普通居民都不会受到房产税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房产税的征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节贫富差距,推动社会公平。
开征房产税,将使得地方政府转变“土地财政”的老路。地方政府无法通过卖地而获得的收益,只有通过新税种来弥补财政会计论文模版。表1是2008-2010年度我国房产税税收收入总数以及其在当年全国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
表1
2008200920102011
房产税收入(亿元)680.480

3.64878.51102.36

占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

1.3%

2.9%2%2%

三、存量房房产税征收

(一)定义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二)征收理由

重庆和上海在试点的历程中,先后出台了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在其中对征收对象、税率等不足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重庆市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财会本科毕业论文。上海市的征收对象为: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除上面陈述的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以两省的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除重庆市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征收房产税外,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以第二套及其以上的房屋为主。如果主要针对新购房屋征收房产税,可能意味着征收对象没有被平等对待会计专业论文范文。由此,以税法公平原则出发,除对居民存活权的房产免税外,对拥有个人居住房屋者均应当征税财务会计的毕业论文。征税范围应当既包括新购的房产也包括原先的存量,既包括高档住房,也应当包括普通住房[3];另外,我国人口老龄化不足日渐突出,尤其是对于一线发达城市而言,老龄化不足已不容忽略。随着人口的不断老龄化,增量房将不断减少,而存量房数量将不断增加,基于这样的近况,将存量房纳入房产税征收对象势在必行;房产税
的开征就目前来看是为了引导房价回归正常,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当城市化水平达到70%-80%时,房产税将成为一个稳定的税种,换言之,以长期来看,房产税最终是为了补贴地方财政的。20源于:会计专业文章http://www.328tiBEt.cn
11年,上海的财政税收共3429.8亿元,而房产税仅仅73.7亿元;重庆市2011年的财政税收为2900亿元,房产税仅有1.5亿元。以上面的数据中不难看出,目前就两个试点城市而言,房产税对地方税收的作用可以说是九牛一毛,由此,势必要将存量房纳入征税范围,以更好的发挥房产税补贴地方财政的作用。最重要的是,人民群众支持对存量房房产税的征收。

(三)征收作用

向存量房征收房产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有助于抑制投机炒房关于会计论文范文。对投机者而言,这一制度的出台,会增加房地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在没有这一制度的情况下,只要房价稍微上涨,投资者就能谋取较大的利润,而在实施这一制度之后,房价只有涨幅超过了房屋的持有成本,投资者才能有收益财务分析毕业论文。炒房的收益性以而受到影响,而收益不确定会使部分炒房者退出炒房市场,所以向存量房征收房产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炒房现象的进展。
2.有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同时自住购房。在实施这一制度后,,买房人就要衡量自己的住房持有能力,是买大还是买小,是买贵还是买便宜,必将根据家庭收入来合理确定。所以,这个制度的出台,可以引导居民更加合理的购买房屋。
3.可以补贴地方财政。国家规定,对居民所征收的房产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以目前重庆和上海试点的情况来看,所征收的房产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进展和法律政策的改善,房产税征收范围的逐渐扩大,房产税将会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5]。可以使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断改善社会保障系统。
4.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以消除房产税征收对象不公平的质疑。只对高档住宅、增量房征收房产税,而不将其余存量房等类型房产进行征税,房产税征收范围受到部分群众和专家学者的质疑。对于高收入者群体而言,他们已经在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中为国家税收、财政收入做出了应有贡献,再在房产税这一税种中多缴税,课税太重。而在其他人不用缴房产税的情况下,有违社会公平会计专业专科毕业论文。论文摘要:5.有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同时实行不同的税率,可以对高档房实行较高的税率,对普通住房实行较低的税率。对不同档次的住房实行不同的税率是“高收入者高纳税,低收入者少缴税”原则的体现,不同的房产税税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作用,最终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潜在不足

于此同时,对于向存量房征收房产税,也会有着以下的不足:
1.老百姓的心理接受程度的不足。对所有存量房进行征税,如果没有一个时间段的分割和对房产的重新公正的评估以及前期的政策宣传与鼓励,对于已经在已有房产里安定生活的老百姓来说,重新交税有着一个很大的心理接受不足。如果在推行方式上和征收税率上受到大多数人民的抵制,那么想要对所有存量房进行征税实施起来会很有难度。
2.房产重新评估的高工作量。对存量房的房产税征收,就必定意味着要按现在市场对房产进行重新评估。这样对于房产登记制度和信息制度不改善的地区来说,又拖带出了一个历史遗留不足。在征收的基础上要首先改善房产登记制度,这就面对着一个巨大的工作量。对于某些房产登记制度相对实行较好的地区来说,大部分的房产都属于存量房,重新评估这些房产又是一项巨大烦劳的工作。
3.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无任何经验可循。在此之前我国没有任何地区对存量房征收过房产税,在重庆和上海的试点历程中也主要是针对高端房产和增量房进行征税。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是一个长期的摸索与实验的历程,在税率的制定与税收减免方面也要视地区和房地产市场而定。
4.容易滋生贪污腐败现象。如果说对高档房、增量房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是打压房价的话,那么对所有存量房进行征税的目的便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取之于当地人民,用之于当地人民。如果财政收支账目的公示制度不够改善或有着暗箱操作不足,那么就极易出现贪污腐败现象。
四、倡议
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目前仍处于商讨阶段,具体的实施案例等不足尚未确定。以下是笔者的一些看法:
1.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时,应将房产面积和重新评定后的房产价值同时考虑在内,同时,对高档住房和普通住房进行区别对待。对于高档住宅,要相应的提升其税率,对于普通住宅,则可以实行低于高档住宅的税率,以最大程度的实行社会公平。
2.在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之前,应针对其征收方式以及税率等具体的不足,召开记者招待会,尽早告知人民群众,并及时听取大众的心声和充分采纳他们的意见与倡议,以减少开征时的困难与矛盾,保证征收历程的顺利。
3.对于房产登记制度和信息制度不改善的地区,要先着手建立和改善当地的登记制度和信息制度,充分掌握当地存量房的相关信息,为之后的重新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4.要成立专门的评估小组,对当地的存量房进行重新评估;对于评估小组的成员,要对其进行专门的培训,以提升其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尽量减少在评估历程中出现过于主观化等的现象,保证重新评估历程的公平、公正。
5.改善乃至地方的财政收入公开制度,定期向人民公布财政收入情况,实现全民监督,防止直至杜绝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正在做到税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6.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我们是无经验可循的。由此,在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的历程中,一定要做到摘自会计专业毕业论文http://www.328tiBEt.cn
一切以实际出发,立足于国情。各地在具体实施的历程中,在不违背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各地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适合自身的征收办法。
五、总结
投资性需求偏大造成的需求结构失衡、地价上涨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都推动了房价的上涨,由此社会各界越来越期望房产税的开征。在我国有关房产税的革新由来已久,在最近政府出台的地产调控政策中,房产税的预期逐渐强化,被认为是抑制房价快速上涨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国民经济的进展和推进城市化的进程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房产税的征收依赖于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改善和税收征管水平的提升。在目前房产登记和管理不健全,房产评估办法不改善,评估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升的情况下开征房产税,难以保证税收的公平性,也容易引发纳税人的不满。如果负面影响过大,房产税所带来的收益将在很大程度上被社会成本所抵消。房产税的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不能操之过急,应当在房地产租、税、费系统和逐步改善税收征管环境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改善相关法律,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力,综合两个试点城市的征收体制和遇到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在大范围推广时结合各省各市的实际情况,逐步前行。
参考文献:
谷城.对进一步改善房产税的探讨.论述与实践.
宋哲 李天剑.房产税的革新与影响浅析.科技信息.
[3]何孙秀.我国开征房产税相关不足的深思.科技革新与运用.201

2.1(下).

[4]高培勇.房产税:到了真正较劲的时候.法制与经济(上旬).2011(11).
[5]国务院再提扩大房产税试点存量房征税或成走势.民营经济报.2012.3.26.